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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中华愤怒疾呼--这个违法社团何时能取缔
● 记者 王满仓

几乎与京城6月末的高温同步升腾,一向温良恭俭的中国著名硬笔书法家庞中华胸中的愤怒与日俱增:“从2002年8月7日《人民日报》市场报发表的第一篇‘两个中国硬笔书协谁合法’开始,到2003年10月13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今天》栏目披露‘杭州非法社团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的真相为止,国内包括《法制日报》、《中国文化报》等主流媒体已经发表了数篇文章披露以王正良为首的杭州非法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事件。而且,主管社会团体的国家民政部及浙江省民政厅有关负责官员,也纷纷对媒体表明:没有经过民政部门的审批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筹备活动或者开始活动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可是,时至今日,隶属于浙江省民政厅管理范围的杭州市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在未经任何行政部门登记、审批下,公然打着‘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的旗号肆无忌惮地进行一些社会活动和盈利性经营,真是令人不可思议,在整个书法界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接受本刊记者独家采访的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席庞中华郑重说:“看来,我们协会只好求助于法律了!我们要状告浙江省民政厅,告他们行政不作为!长期欺世盗名、进行违法活动的杭州‘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将成为第二被告。”

作为家喻户晓的中国硬笔书法第一人,庞中华道出此言,既源于愤怒至极,也是无奈之举。他首先向记者讲述了一件新近发生,他从未做过但又非做不可的一件事。

怒斥“新任”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今年5月底到6月上旬,是庞中华马不停蹄在四川省各地进行硬笔书法巡回讲座的日子。年近6旬的他虽然身心疲惫但却感动不已和兴奋异常。沿途经过的众多城市,上至各级领导,下至书法爱好者和广大群众,均对他给予了热烈欢迎。他亦不分昼夜地为大家授课、写字、签名,与他同行的其他同志时时处于亢奋之中。然而,又有不少同志捎来的信息给他带来气愤和烦恼。最近,虽然未见非法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在公开的媒体上做组织书法活动的广告,但该协会依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违法活动。他们利用某些人喜爱虚名的心理,到处以封官许愿的手段拉拢一些或不明真相或佯装不知的人加入其非法的协会组织,参加他们的各种活动并贬损、分裂合法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正值庞中华在成都巡回演讲之时,他们得知一位叫王圣才的四川人事厅干部,因被非法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负责人王正良封为该会的副主席,做了一些不利于合法的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的事,庞中华毅然决定要找他面对面地理论是非。

6月3日下午,庞中华独自一个人直奔四川省人事厅,先找厅长不在。后托其他部门人找到了王圣才。庞中华看到,刚见到他的王圣才脸上现出了尴尬,旋即又满面笑容地连连夸赞庞中华。面对这位新任违法社团的负责人,庞中华第一次面对面、毫不客气地对一个陌生人义正言辞:“你身为一名国家干部,难道不知道杭州的硬笔书法协会是非法的社团组织?”王圣才不自然地回答:“这个……我不知道,不知道……”庞中华提出质疑:“你会不知道,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日报》市场报、《法制日报》、《中国文化报》、《中国改革报》、《中国经济时报》等各大主流媒体都对杭州的非法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进行了揭露,你应当知道呀!”王听后无言以对。

对记者讲完此事,庞中华又展示了一份由四川省硬笔书法家协会主办,2004年4月16日刊发的内部刊部《硬笔书法简报》。简报上称,时任四川省硬笔书法协会会长的王圣才在总结去年的工作时认为:“……学会和乐山硬笔书法,协办了由中国钢笔书法杂志社、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在乐山召开的第四届中国硬笔书法大赛终评会。会议期间,学会同时举办了‘乐山大佛杯’四川省第三届硬笔书法艺术展。这次会议是我国硬笔书法界的一次盛会,是中国硬笔艺术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全国硬笔书法大师们的一次咸集……”

记者认为,作为自称有3000余名会员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应当说为中国硬笔书法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但是,在中国步入法制社会的今天,在众多主流媒体揭露,国家民政部门明确认定不合法的情况下,冒天下之大不韪,打着“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的招牌,为经济利益的驱动,在全国违法搞书法大赛、书法考级和发展会员,并到各省市去拉帮结派、封官许愿确实搅乱了硬笔书法界安定团结的局面,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同时,记者同意唯一合法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主席庞中华的看法,作为拥有遍及神州1万多名会员的该协会,尚没有说自己的某次会议是中国硬笔艺术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尚不敢称是全国硬笔书法大师们的一次咸集,那一个非法小社团组织怎么可以如此自我标榜呢?一个名、一个利,确实可以刺激一些人不顾党纪国法一意孤行。6月24日,庞中华又向记者展示了一本由江苏美术出版社2004年元月第一版的、由王正良编写的《硬笔书法名家标准教程》。我国公民中的任何人出版书籍均无可非议,但王正良先生又自我介绍是硬笔书法协会的副主席则不妥了。因为你那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是非法的,非法协会的副主席头衔应该刊登在合法、正规出版社的书籍上吗?

中央电视台揭秘“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

也许,时至今日还有不少人不清楚两个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之争到底是怎么回事?那就让我们再次走进去年10月13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今天》栏目。它在“社会关注”中对“两个书协,有法可依、无人去管”的质疑,颇为引人深思。

谁是合法的“中国硬笔书协”?

主持人:下面进入今天的社会关注。我国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在同一个行政域内,禁止重复设立同类的社团。但是,在我们今天关注的中国硬笔书法界有两个名称相似、性质雷同的全国性“硬笔书法协会”,而它们已经共同存在了10年多的时间。

一个是坐落在北京的“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由我国著名硬笔书法家庞中华担任主席。另一个是地处杭州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协会负责人叫王正良。两个“协会”都以“中国”二字冠名,并且都以全国性社团的名义开展各类硬笔书法文化活动,唯一的区别就是,名称上后者比前者多了一个“家”字。按照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冠以“中国”、“全国”等字样的社团必须按有关规定,由国家民政部登记批准,并且在同一区域内只能有一个相似性质的社会团体。那么,两个“硬笔书协”是怎么产生的呢?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副主席汪承兴介绍说:“我们中国硬笔书法协会是1993年经过国家文化部、国家民政部正式审批登记成立的。”记者查阅了民政部的有关记录。北京的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确实登记。那么,“硬笔书法家协会”又是怎么回事呢?

“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王正良说:“我们当时这个协会的成立是按照组织程序,报到我们的上级主管单位(浙江)团省委批了。”对于自己没有在民政部和文化部登记的原因,浙江方面的解释是,他们成立得比较早。当时国家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还没有出台。1989年,国家的第一部社团法规颁布后,北京的协会在1993年先行一步,取得了民政部的登记,有关部门就没有批准他们这个相同性质的社团再成立。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社团登记处的李伟先生说:“没有经过民政部门的审批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筹备活动或者开展活动,就属于违法行为。”从专门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出台至今已有14年。在这14年里浙江的“硬笔书法家协会”始终以全国性社团的名义开展活动,仅全国硬笔书法大赛就已经举办了9次。

“中国”名号是双方争执的焦点

主持人:“虽然没有获得全国性社团的合法登记,但是浙江的‘硬笔书法家协会’还是坚持在自己的名称前面冠名‘中国’两个字,而这两个字,到底意味着什么,似乎不言而喻。”10多年来,浙江的“硬笔书协”在他们举办的各种活动中,都坚持挂上“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的名号。

记者问:“冠以‘中国’也好,它只是一个冠名。您觉得为什么一定要‘中国’这两个字呢?”王正良回答:“那你按照真正合法这个角度讲呢,它社团法就是,你是冠名‘浙江’的,你的会员、你的活动范围,特别是你的领导成员,只能是浙江的。”

名正只为言顺,用上“中国”冠名的牌子,“协会”的活动就可以在全国开展。在记者采访期间,浙江“硬笔书法”的全国硬笔书法大赛正在举办。

“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的工作人员说:“第9届中国钢笔书法大赛开始到现在,到目前为止我们共收到全国各地、各省市的参赛作品6万零一点。”和北京的中国硬笔书协一样,它也面向全国吸收会员。

记者问:“一共有多少会员?”

“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的秘书长何幼慕(女)回答:“3000多。”

同一个领域,两个名称特别相似的全国性协会,并且都在组织相同的活动,让众多的书法爱好者无所适从。一位少儿书法教师不解地说:“现在书法大赛挺多的。北京有,杭州也有,作为我们教师组织孩子去参加比赛,现在有点不太清楚到底哪个比较正规,确实得到了国家的认可。”

两个硬笔“书协”,有法可依,无人去管

主持人:“虽然浙江的‘硬笔书法家协会’一直在名不正言不顺地开展各种社团活动,但是我们的记者在采访当中发现,没有一个部门对它进行真正行之有效的监管,处于一种有法可依但无人去管的状态。”记者找到浙江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浙江省民政厅就已经通知当地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停办一切活动。据他们了解,这个“硬笔书协”也已不再开展活动。然而浙江的“硬笔书协”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活动一直在进行,而且都是面向全国公开举办的。

“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的工作人员说:“我们在举行中国钢笔书法大赛之前,我们一般都在《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解放军报》以及我们一直专业的杂志上面向全国刊登广告。”

那么,文化管理部门能不能对他们进行监管呢?记者了解到,由于浙江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本身没有注册登记,他们举办的活动,也就始终没有接受文化管理部门的审核与监管。王正良对记者说:“我们到现在没有收到过一个正式的职能部门作为它这个负责(管理我们)的那种答复,就是说这个协会应该怎么样,可以活动或者不可以活动,没有。”主持人:“在我们的记者采访过程中,浙江的这个‘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的负责人(即王正良)表示,他们正在举行的各种大赛,还有理论研讨活动,还要接着举办下去。”

这个违法组织何时能取缔

随着时间的推移,非法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尽管在舆论的压力下变得不再大摇大摆地公开活动,但因没有直接受到有关部门强有力的制裁,依然我行我素。

2003年12月24日,北京的中国硬笔书法协会致函浙江省民政厅,请求对总部设在杭州的非法社团——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予以取缔。

发稿之前,就本文所述事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首都著名的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公丕国律师。公律师认为,此事主要涉及到社会团体登记和管理的法律问题。由国务院于1989年10月25日颁布施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此已有明确规定。

依据《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的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均应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后,方可进行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和第六条“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的规定,明确了国内的社会团体只有经过各级民政部门的法定登记核准程序后,方可从事正常活动。不知杭州“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是否履行了这一法定登记核准程序?如果没有,该组织活动的非法性不言自明。

《条例》第七条“成立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向民政部申请登记。”和第十六条“非全国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在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得重复成立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的规定,确立了“国字号”社会团体登记核准权归民政部独享。也明确了在京民政部核准登记的北京“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活动的唯一合法性。而据说由其上级主管单位(浙江)团省委按照组织程序批了的杭州“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无疑是在无效的越权审批行为前提下产生的组织,并不是合法登记核准的社会团体。

那么,对非法成立的社会团体该如何处理呢?《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不听劝阻的,由民政部门命令解散。”据此,作为合法登记成立的北京“中国硬笔书法协会”致函浙江省民政厅,请求对总部设在杭州的非法社团——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予以取缔的行动,既是对自身合法权利保护的积极措施,也是督促有关管理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正当要求,理应受到重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处理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必须查明事实,依法办理……”所以,浙江省的有关部门理应做出相应的行政行为。

浙江省的有关部门将如何进行真正有效的依法管理社团组织?代表唯一正宗的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组织的庞中华将怎样、何时将浙江省民政厅及违法存在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送上法庭,人们拭目以待。

我们将继续给予全面、公正的跟踪报道。(据《新闻调查》杂志)

网友评论:(以下评论来自“书艺公社”)

bwt 2006-6-2 21:55

庞中华的水准也太差,建议他尽快退下来,另请高明,这样对中国的硬笔书法有点好处。人啊,要有自知之明!

墨池小鱼 2006-6-3 00:15

谁又能说清楚中国书法网、中国书法家、书法网哪一个能代表中国书法网络的最高级别呢?注上“中国”二字就能代表中国吗?

老庞有点霸道了。

白小海 2006-6-3 00:30

庞中华还自以为造福了广大人民群众,实际上是造成硬笔书法审美误区的罪魁祸首。请问庞中华,你的字是书法吗?你搞了几个有影响的展览?不就是你先把茅坑占牢了吗?真是厚颜无耻。

方之 2006-6-3 16:43

“年近6旬的他虽然身心疲惫但却感动不已和兴奋异常。沿途经过的众多城市,上至各级领导,下至书法爱好者和广大群众,均对他给予了热烈欢迎。他亦不分昼夜地为大家授课、写字、签名,与他同行的其他同志时时处于亢奋之中。”庞中华是一字匠,现在成名星了。

“6月3日下午,庞中华独自一个人直奔四川省人事厅,先找厅长不在。后托其他部门人找到了王圣才。庞中华看到,刚见到他的王圣才脸上现出了尴尬,旋即又满面笑容地连连夸赞庞中华。面对这位新任违法社团的负责人,庞中华第一次面对面、毫不客气地对一个陌生人义正言辞:“你身为一名国家干部,难道不知道杭州的硬笔书法协会是非法的社团组织?”王圣才不自然地回答:“这个……我不知道,不知道……”庞中华提出质疑:“你会不知道,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日报》市场报、《法制日报》、《中国文化报》、《中国改革报》、《中国经济时报》等各大主流媒体都对杭州的非法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进行了揭露,你应当知道呀!”王听后无言以对。”好一出喜剧,活生生把人笑翻。在利益和“国家干部”面前,艺术家立马换了嘴脸。艺术是自个儿的寂寞事,顶多与道友知音惺惺相惜一番,哪来的这般热闹。

硬笔书法也得取法乎上,从传统中汲取养分。我以为真正的书法家管他硬笔软笔秃笔,作书的格调都是不会低的。硬笔书法家协会,不要也罢。

汲古斋主 2006-6-3 22:37

庞中华的字俗不可耐,属于下三滥书家之列。想想自己是何货色,占据了京城有利地形,他这个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席浪得虚名。

种田将军 2006-6-4 04:12

老庞太搞笑了~~~~~~~~~人贵有自知之明~~~~~

山耗子 2006-6-4 08:34

庞中华啊!让我说你什么好?民间艺术团体之间不是政党之间,没有根本利害冲突!谁正谁野大家看重的是它干了些什么,是否受大家欢迎。浙江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出版刊物、举办展赛影响很好,并且早在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就在有声有色地开展活动。而所谓中国硬笔书法协会许多作法却令人不耻:承诺的大赛奖品不兑现,办的刊物没影响,善于拉关系走上层,连会员证也搞年检〈收费〉。文中说庞去找王圣才这个陌生人,这就不客观了吧,王还曾被你选为协会理事,过去多次有往来,怎么一下就不认识了呢?我曾也是两个协会的会员。说句实话,浙江的比北京的强多了!硬笔界今天纷争不断,使硬笔界有识之士非常痛心!

傅伟 2006-6-5 11:30

庞先生要真的解决,重要的是把“中国硬笔书法协会”改成“家”。否则,打不倒对方,因为对方是“家协会”,更要命的是“书法协会”的会员,好像名义上、字面上就比“家协会会员”矮一头,好像一但加入“书法协会”水平总是练不到家!!!

一定转告庞先生。

艺术维权 2006-6-9 10:41

依法办事。坚决取缔非法民间社会团体!依法办事,维护法律尊严!一个民间组织合不合法,不是由它的水平决定的,二者之间没有必然逻辑联系,再者,不要认为多一个“家”字,水平就高了?!更不要去搞个人人身攻击,否则,我们还在这里谈什么艺术呢?艺术是美啊!我们要先修好自己的德行!!!!!!

以下说法不可取!

“庞中华的字俗不可耐,属于下三滥书家之列,想想自己是何货色?占据了京城有利地形,他这个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席浪得虚名。”

养莲斋主 2006-6-9 22:15

都是名和利闹的,荣辱观教育任重道远

zzr0605 2006-6-15 14:46

庞先生有点.......

庞先生开了硬笔书法先河,80年代写钢笔字的会记得你,不过就其水平当时就不敢恭维。时至今日,你更不能充当书法领军人物了。我不是任何协会的,平心而论,你那个合法的比杭州非法的相比,展赛水平、协会影响都相去甚远。

我有个建议,庞先生为了不让别人瞧不起,就不要提什么“书法”了,你可注册一个“中国写字协会”,教教小学生如何把字写工稳,倒也实至名归功德无量。

shadong 2006-6-18 09:57

任何东西都要用二分法来分析。

最初也是写的硬笔,记得那时用的就是庞的字帖,由此参加了一次学校的展览,然后就爱上了书法。那时好象是初二还是初三。小时候家父要我写毛笔字总当成一种任务。从那以后渐渐成了一种日课。那时也许不得法。到现在也写不出什么东西。

艺术当是陶冶自己心情的方法,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名利之争,在这社会是常事,毕竟我们活在物质社会中。

王堂兵 2006-6-18 11:34

这只不过是利用浙江硬协对法律不懂而抢先注册罢了,有什么好显摆的?

当影响力不如的时候,只有用这样的方式来争名利,千万不要失了所有的人心。

静远室 2006-6-19 03:56

庞中华应该自动退出硬笔书法这个舞台,不应再拉虎皮作大旗了,不应再占着茅坑不作为了,以免继续贻害后人。实际上你的所谓"中国硬笔书法协会"有名无实啊!!!

江南一梦 2006-6-20 09:50

庞先生的字对我来说真的毫无美感可言,不要误会,我只是说出我自己的感觉,我只是一个毫无地位的毛头小伙。

浙江书协搞的几次大展的获奖作品我都看过,我对几位书家的字,一见倾情,特别喜欢曹宝麟、任平、张秀等等,他们的书法,给我带来了美的享受。

当时我欣赏他们的书法时想,他们的字写的这么有性情,人也肯定是善良美丽的,那是一种美妙的感觉,我希望浙江书协能再带给我多一些美丽的作品。

赏兰斋主 2006-6-21 12:47

在这里一个问题的焦点是合法协会和不合法协会的问题!应该支持合法的!取缔非法的!至于庞中华称职不称职是另外一回事!现在是要解决非法协会的问题!你不合法就无立足之地!到哪都说不过去!打官司肯定要输的!现在的社会还是要讲法的!也可能浙江的书法艺术和活动超过了北京的,但是你要合法!你可以申报其他的协会啊!为何与合法的相对立啊!不合法就没有了根基!庞是合法的,你反对也没有用,这里有组织程序,是以会员选举来产生主席职位的。我们讨论问题要把握这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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