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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个性化也是一种“媚俗”
——浅议影响书法质量的三种现象
● 吴新春

随着社会向前发展,传统的审美观念的改变成为必然。现代社会背景下的书法家也很难以宁静的心态进行创作。纵然当今书法界呼吁人格、意境、字外修养的仍不乏其人,但在今天一年磨十剑,处处讲究效率、效益的环境下,也只能是一句空话了。

本文是对当今影响书法质量的某些现象的几点思考。以下列举的这三种现象表面看似特立独行,不为俗拘。个性十足,但实则也是一种“媚俗”,因为这种种现象均带有某种浮躁急切的情绪,其目的也不出求名求利的范围。

一、打着创新旗号的新潮书法

书法的发展是在不断的创新过程中进行的。前些年-书法的发展出现了停滞,是因为对传统和创新这二者关系把握不恰当造成的。或一味沉迷于传统模式,只作修修补补式的“创新”,或一味张扬个性,彻底否决传统。石涛早就发表过鞭辟入里、令人服膺的论述:“我之为我,自有我在,古之须眉不能生在我之面目,古之肺腑不能安入我之腹肠。我自发我之肺腑,揭我之须眉。”呼吁创新须持激扬而彻底的精神和态度。借古喻今,既要继承又要发扬传统的道理人人都懂,但做起来就不那么简单了,在向传统学习的过程中,很多人因无法突破传统,形成自己的风格,或者成为捍卫传统的保守派。或者干脆走向另一极端——彻底抛却传统的“纯粹”创新。

受西方现代思潮的影响,一批桀骜不逊的新潮书法家产生了,他们中不乏推崇“另类书法”之人,而“另类书法”的发展偏离一定的宗旨,亦会走向极端。“另类书法”本应是一种个性的自然释放,可是如今已经大量出现为“另类”而“另类”的情况。他们不惜牺牲本质的东西,以形式上的差异、叛变来吸引他人的目光,这样的话,“另类书法”那本来别具一格的独特性就会被“怪诞”所取代。此类现象估计连另类书法的原创者也始料不及吧。从整个当代思想、理论和文艺的状况看,“新潮”书家并没有提供多少新鲜的思想材料。对于“新潮”书法的意见不外乎几种:其一,步入后尘,人云亦云;其二,质量低下,粗制滥造;其三,没有社会背景,缺乏欣赏层面。这些意见如果不是别有用心的挑刺和抬杠,并非没有道理。“新潮”书法几年来的实践成果的确不能令人十分满意,许多作品的确属于简单的对别人的模仿——因此就显得浅、粗、丑,“千人一面”,“四处泛滥”。

“现代化的愚蠢并不是无知,而是对一种思潮的生吞活剥。”米兰·昆德拉的一句话可以作为某砦新潮书法的精辟注解。而脱离传统,数典忘祖只能让如此的新潮书法成为无根的浮萍,经过一季假象的繁荣后便马上销声匿迹了。

郭书鉴先生在谈到创作时说:“在一定程度上,我感到有王右军、米芾、黄庭坚等那线条和意境的影响,我在书法里吸收这些东西,并不是一定要把它搬下来,也不是故意做作,而是在有意无意中就在笔墨中出来了。受别人的影响,但又要有自己的东西,这非常重要,各人应该要有自己的面目。”这里,仿效不是被传统、被别人牵着鼻子走,而是“被启迪,是在自身中发现了与仿效对象同一的东西,从而把这种东西发掘出来。因而,正确的仿效非但不与创新冲突,非但不排斥创新,而且往往是创新的酵母,是创新的前提条件。”可见,认为创新是可以凭空产生的想法是对创新的误解。

总之,创新离不开传统,而继承和发扬传统不是毫无批判地模仿古人,不是追随某家某派的笔笔求似,而是受到一定书风的触动,在书法创作中产生新的启发和激情,正如石涛所说的“今人古人,谁师谁体?但出但入,凭翻笔底。”只要做到自由出入,灵活地为己所用,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创新。

二.过早成热的风格

就同一个书法家的作品来说,他作品的多样的变化,最终不能不为他所具有的创作个性所制约;就不同书法家的作品的风格来说,他们的作品风格的多样变化,不能不为他们所共同生活的某个时代、阶级、民族的审美需要和艺术发展所制约。也就是说,书法家独特的风格的形成不能脱离时代背景和个人性格这两个主客观条件,而刻意地制造出个风格流派来。

在急功近利的今天,出现了这样一种怪现象,当迅速成名成家成了书法家们努力奋斗的目标时,他们认为最有效的一招是固定书法风格,让观者一眼就能认出这是某某作品,就如在演艺圈里,要想出名,不择手段地以各种形式引起媒体注意,包括打官司、制造绯闻等,为的是混个“脸熟”。其实这种做法并非展现真正意义上的个人风格,而顶多算是“制造出各自的识别符号”。

有些书家为了形成成熟的风格,却陷入僵化、程式化的境地,其实即使是有成就的书家,也具有多样化丰富的风格面貌。那些书家最热衷的是比区别,比差异,比特殊性,因为这是一个很讨巧的做法,这是让人家很快认识你的有效的做法。这样的书家比比皆是。书展中的很多书家,你可以一眼从众多作品中认出他来。但是你认出的并不一定是高质量,不一定有多少含金量,仅仅是一点特殊性。当“风格”堕落成“识别符号”,书法的质量能不令人担忧吗?

三,迷信灵感与鄙弃苦功
何谓灵感?朱光潜先生作了十分贴切形象的定义:“所谓灵感,就是埋伏着的火药遇到导火线而突然爆发,灵感也要有预备,所以想一部书的布局或是做一数学难题,费过一番心血之后,就可以把它丢开不去再想,姑且去玩几天或是改做旁的事,让所想的东西在潜意识中去酝酿,到了成熟时期,它自会突然涌现。”
灵感具有突然爆发的特征,而在灵感出现时亦有使创作者如虎添翼,挥洒自如,远远超出平素能力,这就使得灵感蒙上迷幻般的色彩,令人神往。

明代王履有这样一段话:“既写矣,意尤未满,由是存乎静室,存乎行路,存乎床枕,存乎饮食,存乎外物,存乎听音,存乎应接之隙,存乎文章之中。一日燕居,闻鼓吹过门,怵然而作日:得之矣夫!遂麾旧而重图之。”为了表现高于“形”的“神”来,书家作书前必须获得真实的艺术感受,但书写出来的东西往往不尽如人意,于是又重新构思,在饮食、起居等活动中都处于艰苦的“意”的重新酝酿过程,然后开始再创作。这样,“意溢于形”的作品才会出现,灵感终于在“鼓吹过门”的一霎那间闪现,纵然灵感的闪现只在瞬间,但若没有前面的那段殚精竭虑的煎熬,灵感是不会无端产生的,而当灵感垂青时,若不及时“麾旧而重图之”,牢牢地抓住它,也会与其失之交臂。

灵感虽然在形态上表现为一种难以捉摸的心理现象,但它产生的基础却仍然在于书法家的实践。

古来文人往往都有“矜才好誉的癖性,明明是呕心呖血所得来的作品,他们却告诉人说是信手拈来、不假思索的。其实他们心里暗地知道世间并没有‘倚马万言’、‘斗酒百篇’那样容易的事。”加上中国传统文人书法诸多倡扬巧思妙得的理论也使得一部分书写者鄙弃基本苦功,专心守候灵感的到来。于是,文人书法某些评判标准成了那些不学无术者的护身符。

现在许多书家的表现方式、手段的直接令人咋舌,那么他们的作品中还有多少隽永和含蓄,还有多少让人每看每新、体味无穷的特点?没有艰辛的耕耘,就没有丰硕的收成。逃离苦功,作品自然不能达到优美含蓄、意味隽永的境界,所以说许多人搞“现代书法”、“流行书风”并不是发自内心的追求,而是企图绕过艰苦的基本功训练,投机取巧,以求速效。无论书法发展到一个什么样的境地,下苦功仍是必须的。

以上列举的三种现象无论以何种新异的姿态出现,究其社会根源,不外乎是书法创作向市场的妥协,所以说它们“也是一种媚俗”。

原载《中国钢笔书法》200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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