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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目治而尚实证——论曹宝麟《抱瓮集》的研究路径

● 薛龙春

在古代书法史的研究中,风格自然是一个重要的切入点,然而如果我们缺乏对具体作品系年、书家行迹与交游、书家心理等基本信息的准确把握,那么,风格研究很容易陷入“满纸荒唐言”,试想如果对一位书家创作两件作品的先后顺序都未清楚,就匆忙地大谈其风格之演变,结论难免穿凿失伦。

曹宝麟先生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发表《宋徽宗〈蔡行敕〉考》一文以来,一直从事古代法帖的考证和宋代书法史的研究。1991年,他曾裒集10余篇论文成《抱甕集》,由台北蕙风堂梓行。去年底又在此书的基础上增益1991年以来的论文20余篇,仍以《抱瓮集》为名,由文物出版社出版。曹先生曾著《中国书法史-宋辽金卷》及《中国书法全集》部分宋代书家的分卷,这些断代研究与书家研究都筑基于他关于书家生平与行迹、作品真伪与系年、周遍关系与交游等个案研究之上。在这个意义上,研读《抱瓮集》也许是我们了解曹宝麟学术方法的最佳途径。

华人德先生与白谦慎先生在《抱瓮集》原版与增订版序言中都已经指出,曹宝麟继承了乾嘉学者钱大昕等人的朴学学风和考据训诂方法,根据两宋的时代背景、职官制度、地理沿革、习惯用语、称谓变化等,来开展他的研究工作。考证对于书法史研究的意义并不为大众所知,然而判别真伪、确定系年、考察交游等,都须臾不能离开考证。譬如我们在谈论米芾时,总会提到他“集古字”的学书方法。然而他传世的书作跨度达三十余年,而每件作品并无明显的年代标志,因而不能为研究“集古字”提供确切依据。曹宝麟认为,只有将每件作品的创作年代考证出来,进行编排,然后与他的《自叙帖》对照,学欧、褚的时间庶可得到实际的对应。这也许是曹先生大量考证米芾书作系年的一个重要出发点,有些作品看似不起眼,从来也无人提及,但他却认为相当关键,“只要牵涉老米的,哪怕的残楮断简,我皆视为球璧。”比如在《米芾〈太师行寄王太史彦舟〉本事索隐》一文中,曹宝麟首先考出此诗书于元祐二年,根据内容之关联又一下子确定了《李太师帖》及《群玉堂帖》所收米芾《好事家帖》、《武帝书帖》等四通草书刻本的书写年代,还顺带解决了“宝晋斋”的命名时间。又如在《欧阳修存帖汇考》一文中,曹宝麟将其传世的11帖(跨度为17年)的创作时间一一考证,他认为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能研究欧阳修如何从一个厌恶写字的人成了书法专家。再如《沈辽〈秋杪〉〈颜采〉二帖考——兼论沈辽的生平与书法艺术》一文,在考证出二帖的系年后,曹先生发现书写时间较后的《秋杪帖》在流利的行草之间夹杂着生拙的行楷,反不如前一年的《颜采帖》协调,而这正合辙于苏轼在沈氏去世后对他的批评:“(晚年)故出私意新之,遂不如寻常人。”如果没有这番细致的考证工作,我们怕是要想当然地将《秋杪帖》作为沈辽的早期作品来对待。

在法帖鉴定中,一些权威信奉望气目治,所谓“我辈数人定则定矣”,但结果往往是指鹿为马。曹先生也上过目治的当,比如他看到米芾《闰月帖》与《箧中帖》,二帖书迹绝殊,但经过考证发现二帖书于同时而先后。之所以风格不同,乃因帖主有别,前帖主吕大防为贵人,而后帖主刘季孙为小官,米芾书写时心态不同,书法的效果自然霄壤有别。又如欧阳修《灼艾帖》,笔力较弱,目治之似为伪作。曹先生根据欧阳修文集所收《与焦殿丞千之书》合考,确定其书写时间为嘉祐元年,当为欧阳氏存世最早作品。从实际的经验教训中,曹宝麟发现单凭目治无异于揣骨听声,目治乃研究中“最忌”之事。相反,文字内容才是我们最应该关心的,有时文字内容的考证使我们不得不推翻原来根据笔墨风格所作出的估计。风格作为旁证不可或缺,但仅仅依赖风格,而置信札、文牍文字内容所隐含的文献价值于不顾,往往去真理益远。十余年前,曹宝麟就已经坚定了这一认识,并决心将内容之考证作为研究工作的突破口。华人德先生当年已注意到曹宝麟重实证的研究性格,他在《抱瓮集》原版序中指出:“凡鉴别纸色、验核印章、翻检著望气校勘、按图索骥者,皆鉴赏、掠贩家之能事,宝麟君所不欲为。其考辨多从文字内容发掘,或语言特征之比较,或人物事件之检索,或性格习惯之归纳,参用现代统计法,罗列证据而不惮烦。”

文字内容的考证殊非易事,它既需要作者扎实的文史功底,也要求着相当的学术敏感,合之双美,离之两伤。曹宝麟先生常常能在人们熟视无睹的地方发现问题,这完全得益于他的学力,如他指出黄山谷所赞柳公权《谢紫丝靸帖》非刻帖中的《年衰帖》,因为《年衰帖》中“远寄紫丝靸一量”云云,乃馈人自谦,而非感谢之语。在《“蔡襄表字御赐说”驳议》一文中,他根据古人命名立字,义本相应,蔡氏昆仲名皆从“亠”,字又首“君”,这不是偶然现象,于是对御赐表字的说法产生怀疑,继而展开考证,最终否定了既有的观点。又如《前日帖》款署“端彦”,台湾学者考作者为李正臣(字端彦)。曹宝麟认为而尺牍之中,没有自称使用表字之例,因此结论必误,他最终考出作者乃晁端彦。

法帖中的一些语词,许多今日也在沿用,我们往往对之想当然加以理解。因为治汉语词汇学的学术背景,曹宝麟总爱追究这些语词在特定语境下的含义。含义既明,许多难题便能迎刃而解。如柳公权《蒙诏帖》,有学者认为,帖中“出守翰林”一语“实不合当时居官者职守称谓的通例”,而《兰亭续帖》所收《年衰帖》称“蒙恩放出翰林”,似更为妥当,故断前帖伪,后帖真。但曹宝麟检丁如晦《重修承旨学士院记》,发现宋代中书省、翰林院都在大明宫内,而官员莅职中书省、翰林院,用“出守”的例子比比皆是,可见此官署迁往彼官署,不论离开国门与否,“出守”乃官场通称。因此,仅凭这一点,《蒙诏帖》伪作之说难以成立。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关于《平复帖》是否为西晋陆机所书的笔墨辩论中,曹宝麟抓住帖中貌似寻常的“寇乱”一词,遍检《全晋文》、《晋书》,得到8个例句,其含义并非通常所理解的动乱,而是特指因外寇入侵而造成的丧乱——晋末永嘉之乱,其时陆机已经下世,因此《平复帖》决无陆机所书之理。今天我们也许可以轻易地通过四库检索,在数秒钟之内检出《全晋文》、《晋书》中有“寇乱”一词的例句(甚至超过8条),但是我们是否具备这样的敏感呢?如果曹先生当年未对此产生怀疑,我们今天还会去检索吗?

由于这样的的敏感,只要法帖的内容中有蛛丝马迹可寻,曹宝麟从不轻易放过一字。如在《米芾〈拜中岳命帖〉析》一文中,他通过对“钓鼇客”与“选仙图”两个出典的发掘,揭示出米芾从雍丘任上辞官而求监中岳庙的真实心情,继而指出前人对于此作的说明——标榜清高,实际上追慕名利的牢骚情绪——完全是郢书燕说。范仲淹《李寺丞帖》,有学者根据是帖中所提到的“扬州”(即韩琦)之历官时间,考其书写时间为庆历五年孟夏。这个结果虽然不误,但曹宝麟认为有悖考证之道,因为此帖考证的最佳线索应为范氏称尹师鲁(尹洙)为“舍人”。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庆历四年八月十四日尹洙始为起居舍人,贬官在次年七月十八日,本帖署四月二十七日,则肯定是庆历五年无疑。在考证文彦博《内翰帖》时,曹宝麟根据帖中“况乎天性,何可胜处”和“老年如何当此”之语,确定文氏此信乃写给内翰老父,吊唁内翰逝世。那么则帖主须符合两个条件,一、盛年官至内翰;二、身死而父在。他经过广泛排查与文彦博同时的翰林学士(如王雱、贾黯等),最后发现只有沈遘符合这两个条件。他卒于治平四年九月,以文氏得丧报晚一月计,此帖当作于是年十月。为了进一步确定自己的推断,曹宝麟又根据此帖“生于前年罹此痛”之语,排查文氏子辈,发现其确有一子在他生前去世。

在具体考证过程中,曹宝麟表现得相当细致,材料不厌其多,论证不嫌其密,颇传乃师王力先生“例不十,法比立”之衣钵。他常常如侦探断案一般,先广泛撒网,再使用排除法一一考量“嫌疑人”,最终“犯人”水落石出。如《“蔡襄表字御赐说”驳议》举出欧阳修、范仲淹、梅尧臣、尹洙、苏舜钦等人文集中5条称呼蔡襄为“君谟”的材料,尤其是尹洙卒时距仁宗御赐蔡襄“君谟”飞白书至少6年之久,因此不可能预为知之。在考旧题王觌《平江帖》时,他检出宋人名“觌”见于史乘者6人,在通考6人事迹的基础上,根据帖中提到的“平江”“汤德广”“胡守”,逐一排除了王觌、高觌、曾觌、秦觌,最后只剩下孙觌。按诸其职官、行状,尤其是酒税一事,正合本帖内容。又如《米芾〈闰月帖〉考》,曹先生先根据此帖签名已由“黻”改“芾”判断作于元祐六年以后。因帖中提到“闰月”,遂举出元祐六年至米芾去世间的七个闰年。又因帖中有“苦暑”语,则一定是夏秋热日,符合这一条件的只剩下三个年份:元祐六年、元符二年和崇宁元年。再详考三年中米芾的行迹,发现其崇宁元年在真州,元符二年在涟水军使,因而此作的书写时间只能是元祐六年。考证至此,曹先生仍未罢休,他又提供两条证据以夯实其结论:一、元章时寓居丹阳(宋人所称丹阳都是指润州),与本帖情形相符合;二、比较本帖与同样署“芾”的《竹前槐后帖》的签名,确定乃米氏改名之初的笔迹。再如《蔡襄〈郊燔帖〉考》,曹先生指出郊燔是祭天祀典,此帖款署十一月廿八日,所以涉及的郊燔只能是冬至的南郊。蔡襄所经历的景祐至治平年间,冬至南郊祭天凡7次(其中有4次未举礼),对于这七个时间蔡的行迹曹先生皆一一过堂,最终发现其身预的祭天礼只有一次,为皇祐五年冬至,《郊燔帖》书写时间即为此年。《钦止帖》,过去学者认为作者为五代梁入宋的王份(字季文)或隆兴中的王份(字文儒)。曹先生根据帖主“钦止司勋”,检出宋代字“钦止”的只有鲍慎由一人,据《两浙名贤录》,鲍确曾担任过司勋一职。鲍慎由在北宋灭亡的靖康二年去世,则此书的作者与前述两个王份皆无关。曹宝麟举出与鲍慎由并世单名“份”的7人,经过一一考证,只有胡份(字子文)符合。

曹宝麟的细致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对宋代文献的熟谙。如《宋徽宗〈蔡行敕〉考》,杨仁恺先生认为蔡行之名不见于《宋史》,《宋实录》又残缺无徵,无踪可觅。但曹宝麟在《宋史》、《宋史新编》、《宋史纪事本末》中都发现了蔡行的行迹,只不过没有单独立传。又如《蔡卞〈雪意帖〉考》,引吴曾《能改斋漫录》、蔡絛《铁围山丛谈》,知相公乃宰相尊称,而蔡京行第正好为四,故帖主为蔡京无疑。《欧阳修存帖汇考》一文中所考最后二帖,涉及欧阳修暮年的两大政治斗争,包括“濮议”风波,欧阳修与王安石的矛盾等,倘若对于宋代政治史了解不深,则考证工作根本无法下手。《抱瓮集》所引文献有数百种之多,曹先生查过却未曾用到的当数倍于斯。十余年前,曾有文章称曹宝麟谈到宋代文献往往倾庋而出,如数家珍,洵非阿谀之辞。

曹宝麟是学者,同时也是优秀的书家。他的考证工作虽主要从文献出发,但书写经验和对风格的把握能力也起到很大作用。在法帖考证中,他也会使用比勘法。如考旧题王觌《平江帖》时,他将之与同样收在《三希堂法帖》中的孙觌一札进行书风比对,发现系出一人,这一判断无疑验证了他考证《平江帖》为孙觌而非王觌所书的结论。《颜真卿自书〈告身〉证讹》一文,乃以帖证帖,曹宝麟举出《告身》中的若干字,与《多宝塔》、《勤礼碑》、《颜家庙碑》中相同的字进行比较,发现多有不同。他认为颜氏家族有训诂学的传统,真卿还曾为伯父颜元孙的《干禄字书》书丹勒碑,在他的作品中,字法相当稳定。因而自书《告身》必伪无疑。当然,风格比勘有可比性这一前提,在这个前提下比勘异同才有意义。如在比勘《集王圣教》与《神龙兰亭》时,曹先生指出《圣教》所采《兰亭》以外的其他帖——如《何如》、《奉橘》、《得示》、《孔侍中》等——中的字基本或非常接近原帖,而《兰亭》又有将近四分之一的范字为怀仁所青睐,因而二帖比勘是揭示《兰亭》真实性的有效方法。

除了法帖考证之外,《抱瓮集》亦收入少量评论文字,如《米芾与苏、黄、蔡三家交游考略》、《米芾评传》、《蔡襄批评》、《章惇论》等,这些文章皆建立于缜密的考证之上,故其评述深可采信。如《米芾评传》一文讨论出身阴影与米芾双重人格之关系,米芾之讳言李邕的心理动因,其晚年《自序》何以有不全面、甚至故意回避的地方。又如《蔡襄批评》一文探讨了苏、黄、米三家何以对蔡襄看法不同,对于蔡襄,我们应该给予怎样的书法史定位。这些讨论于读者皆有启发。

在学术研究中,曹宝麟唯真是求,表现出一个学者对于学术的虔诚。他不为古人讳,也不为今人讳,行文中常直截了当地指出清人和今日研究者的一些错误。对于自己的错误他也毫不讳言,在本书后面的一些论文中,就有他对于前文观点的修正。如《米芾〈乐兄帖〉考》一文指出过去认为米芾在出任雍丘令前乃属赋闲这一说法不确。《米芾〈闰月帖〉考》则更正了《米芾〈箧中帖〉考》的结论,指出是帖当书于汴京,而不是润州。再如在考证蔡襄《远蒙》帖时,他又检讨了自己在为《中国书法鉴赏词典》撰写辞条时系年的错误。尤为值得一提的是,《米芾〈竹前槐后诗帖〉考》一文1986年发表后,有读者发表商榷文章,指出黎鐓高寿,不当被米芾称为“英友”,曹宝麟将此文收入本书时只字未动,特在文后加了一段附记,承认自己的“疏失”,并重新考证帖主为李錞。之所以不直接在原文中作改动,是因为“不想扫灭行迹,文过饰非”。

与古代文学史研究相比,书法史研究的基础工作还相当薄弱,很多史料未经系统整理,诸如书家年谱、作品长编、书论笺注等等,都少为人所重视,每一个断代的研究中都有大量的空白点等待着年青一辈的学者去挖掘。近二十年来的书法史研究,鄙意以为最有价值的不是关于体系、框架的大谈高睨,而是那些看似少有理论却相当扎实的个案研究。相比起能上下五千年、横扫东西方的“如椽巨笔”,我们更需要穷一生精力来专门研究一个时代、甚至一位书家之书法的专家,曹宝麟先生的《抱瓮集》当之无愧为当下书法史研究树立了一个楷范。与曹先生沉甸甸的成果(当然不仅是书的厚度)相比,那些热衷于夸耀玄之又玄的所谓理论——其实大多是人所尽知的常识,于书法史研究难有实际的补益。

最后想要说的,《抱瓮集》虽引征广博,论证繁复,但就文风而言,并没有一般考证文章的饾饤其辞,整体上显得相当流畅雅致。然人多就易避难,甫闻考证即退壁三舍,因而曹先生对于本书的受众并不乐观,在《后记》中他不无黯然地说:“我早已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这本书最终将难逃冷摊去处的运命。”但愿曹先生的预言是落空的,但愿更多的青年学者从曹先生的著作中获得启发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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