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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简史
明清书法·清代初期书法

清代书法概述

清代(1644-1911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尽管在这个王朝的中期,出现了“康乾盛世”的局面,可是那短暂的光景简直就是封建社会历两千余岁后的回光返照了。遥想起大唐盛世的灿烂阳光,清代的政治、经济自是无法相提并论。可是在文艺上,清代自有其绚目迷人处。这时是书法发展史上的又一个中兴期,上与大唐时代遥相呼应。
清代的书法发展,按时间大致可分三段。早期(约顺治、康熙、雍正时)是明季书风的延续,属帖学期;中期(约乾隆、嘉庆、道光时),帖学由盛转衰,碑学逐渐兴起;晚期(约咸丰、同治、光绪、宣统时),是碑学的中兴期。

清代早期书法 

自明末以来,董其昌的书法被认为是二王嫡派,多受推崇。董其昌古淡萧散的书风固然在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可是你学来我学去,日子久了,董书被演绎得精巧妩媚、局狭寒俭,令人生厌。即在明末,一些有识见的书家如黄道周、倪元路便想跳出藩篱,不只走二王、董其昌的老路子。

到了清初,康熙帝也崇尚董其昌,董书的身价一下子又高了许多,学董之风依然盛行。著名的书家有查士标(1615——1698)、姜宸英(1628——1699)等。而明王朝的遗民,却不随从学董的风尚。他们在继承明季书风的基础上,拓展了学习二王书法的路径,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至今仍倍受推崇。著名者推王铎、傅山和八大山人。

王 铎(1592——1652),字觉斯,一字觉之,号十樵、嵩樵、嵩渔等,河南孟津人。曾经官至明朝的礼部尚书,后来却投靠清廷,人品遂为人不齿。但王铎在书法史上的贡献是不容抹杀的。他的书法主要成就在行草书。尺幅都比较大,起笔时喜欢用浓墨,线条雄健有力,章法奔放恣肆而又安排奇巧。我们很难想象一件奔腾壮阔、酣畅淋漓的草书作品可以由冷静的理性来控制,然而王铎就是这样。同明人徐渭、祝枝山的草书相比,我们就能发现,王铎的过人之处在于纵而能敛。而且,更重要的是,王铎对章法、结构的处理表现出了他第一流的艺术自觉意识,他将元明以来以平正为主流的章法、结构模式加以改变,代之以欹侧。

傅山与八大山人则是具有强烈民族意识与抗争意识的遗民,傅山是绝不食清禄的,八大山人更是与新王朝格格不入。

傅 山(1606——1684),原名鼎臣,初字青竹,后改名山,字青主,山西阳曲(一说太原)人。他的草书以气势胜,恢宏壮美,宕逸浑脱。

八大山人(朱耷 1626——1705),是明太祖朱元璋第十七子宁王朱权的后裔,江西南昌人。他的经历很奇特,先做和尚,后做道人。他早期的书法学董其昌,秀逸潇洒,晚年用笔圆劲,书写速度较慢,掺入了禅家的虚静境界和超脱精神,于沉雄浑沦中寓郁勃傲然之气。他的书法尤其寄寓了对故国的怀念和对新王朝的郁愤。

针对当时又甜又熟的书风,傅山提出了他著名的美学观:“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直率毋安排”,以力矫时弊。他振聋发聩的呐喊刺激了陈袭日久的书法审美定势,为后来碑学的发展提供了观念上的极其有力的支持。

整个来看,清初的书法是明季的延续,承接了晋唐以来一千多年的帖学传统,故可称帖学期。

此期亦有书名者还有郑簠(1622——1693)、宋曹(十七世纪)、王澍(1668——1743)、沈荃(1624——1684)、汪士鋐(1658——1723)、等。其中郑簠的隶书很有特色,横画的波挑很显眼,秀丽多姿。宋曹的草书在当时很有名,但用笔,结构,和章法都趋于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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