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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一方组合章程

一、总则
1、组合名称:水一方硬笔书法组合
2、组合简称:水一方、水一方硬书组
3、成立时间:2003年6月1日
4、组合性质:由全国各地志同道合的硬笔书法爱好者自愿组成,以推动中国硬笔书法健康发展、提高组合成员书法水平为已任的网络硬笔书法组合。
5、组合宗旨:以网络为载体,以书法为纽带,开展书法艺术的创作、交流活动,以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目的,进而为推动中国硬笔书法艺术的发展,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尽微薄之力。
6、组合交流平台:中国硬笔书法在线(http://www.yingbishufa.com/)
书法家网(http://www.shufajia.com/)
7、组合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列)
正式成员:刘云峰(浙江杭州市) 朱嘉荣(上海黄浦区) 费伟荣(上海青浦区)
徐 勇(四川内江市) 黄开诚(福建长乐县) 蒋亚军(浙江慈溪市)
赖晓斌(福建永安市) 蔡金星(江苏南通市) 翟洪田(湖北十堰市)
黎德良(广东中山市)
预备成员:杨如菊(江苏无锡市) 彭宏英(江西遂川县)
8、名称含义:出自《诗经·秦风》之《蒹葭》,把书法喻为在水一方的伊人,纵使追求她的道路是那么曲折崎岖而又漫长,也痴心不改,愿追随一生。

二、成员
1、水一方硬笔书法组合成员分正式成员和预备成员两类;有必要时可设组合创作员以使组合得到新鲜血液,跟上硬笔书法发展的趋势;
2、正式成员享受本组合的所有权利与义务,预备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作部分保留;
3、成员条件:
1)必须有上网交流的条件;
2)有相当硬笔书法功底或有相当硬笔书法理论水平;
3)必须提供详实的个人艺术简历、近照及能够代表当前水平的作品至少一幅;
4)愿意履行本组合的各项义务,同时能够积极参与本组织的各项活动;
4、申请
符合以上四条且有意加入本组合的爱好者可在中国硬笔书法在线论坛[水一方]专版中提出书面申请或向正式成员提出书面申请,经组合正式成员内部表决过半数以上同意即为正式成员。预备成员为水平还不符合条件,但有相当发展潜力或有一技之长的爱好者,必须经组合正式成员内部表决全票通过,一般不设;组合创作员的条件另定。
5、成员人数限制:十八人以内。

三、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组合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有退出组合的自由;
3、有权参与组合的各项活动;
4、在组合的交流刊物上优先发表书法作品和理论文章。

四、义务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组合章程;
2、关心支持组合的各项工作,努力做好组合的宣传工作,为提高组合的知名度尽自己的力量;
3、积极参加组合的各项活动;
4、以组合的荣誉为荣,维护组合的声誉和组合的利益;
5、为组合的发展献计献策;
6、团结全国硬笔书法爱好者(各级硬笔书法团体、组织),不发表不利于书法艺术健康发展的言论。

五、组织
1、聘请书法界、硬笔书法界的权威、名流做组合的高级顾问、顾问、艺术指导。
2、成员分工:
费伟荣——主要负责成员间的联络工作,具体负责欲申请加入的新组员的调查、审核工作。
蒋亚军——主要负责对外宣传联络工作,重点放在推广组合、宣传组合、提升组合知名度上。
蔡金星——主要负责文字材料的起草和发布。负责日常工作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负责作品集的编辑、印发等事项。
其余成员的主要精力放在书法创作上,并就近协助以上成员做好组合的日常工作。
3、主持人:蒋亚军
4、设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为全体正式成员,每年对照章程审核成员的资格,对不适合继续参与“水一方”活动的成员予以除名。

六、处罚
1、组合组织的各项活动连续不参加三次者给予警告,一年内警告达三次给予除名。
2、连续不参加五次者予以除名。有大事不能参加的要说明情况和请假,但不能连续请假二次以上。
3、对长时间不上网交流的成员将给予警告,一年内警告三次给予除名。

七、工作任务及其它
1、不定期举办网络书法(临帖)展览,开展互评活动;
2、积极与书法界传统媒体、网站及各级书法团体(组织)进行交流和合作;
3、以组合的名义组织参加书法界举办的权威大赛(展)及等级评选,落款必须有组合名称或简称;
4、每年每位成员至少写一篇5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内容不限,可以谈技法、发展、史学、美学等等都行,每年11月底前交稿。
5、不定期聚会,联络成员之间的感情;
6、探索硬笔书写的新工具、新方法;
7、对硬坛的发生的新事、大事进行讨论;
8、主办出版交流刊物——《水一方》报;
9、经费来源:组合的各项活动费用由参加活动的成员以AA制的方式筹集。

八、本章程自2003年12月28日起生效

九、本章程由本组合负责解释


水一方硬笔书法组合
200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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